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〔自由時報記者鮑建信/高雄報導〕台南市「金亮行」掛羊頭賣豬肉,涉嫌將廉價豬肉片混入羊肉販售事業廢棄物,負責人黃格山被高雄高分院依詐欺取財罪,判處有期徒刑10月確定網頁設計,得易科罰金,每日折算1000元系統家具



判決書指出,台南市東區裕忠路「金亮行」負責人黃格山,經營肉類批發台北婚紗,為獲取較高利潤清潔公司,涉嫌將低價豬肉混入羊肉,並以每台斤110元價格出售予羊肉店。

99年7月16日至9月2日,黃嫌將豬肉和羊肉混合的肉片,分別販售予不知情的高雄市岡山區維新路「太新羊肉店」及阿蓮區和平路「第一城羊肉店」後,再轉售予消費者。

案經高雄市調處接獲檢舉後,取得該2家羊肉店販售羊肉片,送請調查局檢驗,證實確有豬肉並依法送辦。

新聞提供: 自由時報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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