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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中央社記者陳靜萍台中27日電)親民黨台中市議員陳清龍今天表示,市長胡志強說「抗漲」是一種美德,但中市的有線電視收費卻居5都之冠,中市有線電視審議委員顯然未反映民眾意見,代表性不足,要求換人。



陳清龍指出,根據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(NCC)公布資料,台北市有線電視收費每月新台幣515元,新北市每月費用515元,台南市費用為480元及510元,而高雄市則為510元及500元,但台中市為580元,高居5都之冠。

陳清龍說,中部縣市中,彰化縣的有線電視收視費為每月570元、雲林縣每月540元、南投縣580元、嘉義市510元、嘉義縣540元,台中市不管在5都或是中部7縣市中,有線電視的收費都是最貴的。

台中市新聞局長石靜文表示,有線電視費率審查有一定的機制,依廣播電視法相關規定,目前台中市的有線電視收視費用由11名委員審議後核定,她會將民代的意見轉給有線廣播電視系統費率審議委員參考。1010427

(中央社記者陳靜萍攝 101年4月27日)

轉載自~ 中央社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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